已經記不得是多久以前了,有朋友寄給我一個有關紐約的公立小學的故事,我始終記著那個故事,至今難忘…… 故事是這樣說的…… 紐約位在寒帶,所以冬天常有大風雪。撲面的雪花不但令人難以張開眼睛,甚至連呼吸都會吸進冰冷的雪水。有時候前一天晚上還一片晴朗,第二天拉開窗簾,才發現已經積雪盈呎,連門都推不開了。 遇到這樣的情況,公司行號會停止上班,學校也會透過廣播宣佈停課,令人不解的是……唯有公立小學,即使雪已經積得難以舉步,卻還是得上課。 大風雪天裡,只見黃色的校車艱難地在路邊接送小孩子,老師們則是一大早就鼻子噴著白煙,鏟開車子前後的積雪,小心翼翼的開車去學校。據統計,十年來,紐約的公立小學因為超級暴風雪而停課,只有七次。 這是多麼令人不解的事呀!連大人都不必上班了,有必要讓孩子在這種大風雪的天氣裡去上學嗎?這些小學老師也太倒楣了吧!於是,每逢大雪而學校還不停課時,就有家長打電話去罵。妙的是,每個打電話的家長,反應都一樣……他們先是怒氣沖沖的責問,最後都是滿口道歉、滿懷愧疚的掛上電話。 原因是,學校告訴家長:在紐約雖然有很多有錢人,但是,也有不少赤貧的家庭。這些貧窮家庭的家裡沒有暖氣、孩子甚至連中餐都沒得吃,平常這些孩子因為上學、可以在學校吃免費的營養午餐(有很多孩子還打包剩菜回家當晚餐)。學校停一天課,窮孩子就挨一天餓、受一天凍,所以,老師們寧願自己辛苦一點,也不願意停課。 也有家長會說,那麼,讓家境富裕一點的孩子在家裡,窮孩子去學校享受暖氣和營養午餐。 學校的答覆是:我們不想讓那些窮苦的孩子感覺自己在接受救濟。施善的最高原則,是保持受施者的尊嚴。 施善的最高原則,是保持受施者的尊嚴。在付出的同時,還得關照到別人的心情處境,這需要很深刻的同情及同理心,不是隨口說說的憐憫。 要有同情心,我們都會這樣教孩子、也期許自己,但是,我感覺「同情」這個辭在我們這個社會裡,蘊含的意義,普遍是傾向於「強扶弱」、「富濟貧」、「大幫小」的階級意識,因為我比你強大或富有、甚或有權勢,所以,我同情你而濟助你。隱含了階級意識的同情,怎麼做都虛矯,怎麼做也做不到對方真正的需要。 因為虛矯的同情,所以,我們看不到真正的無障礙公共空間及照顧弱勢的社會福利制度。強者、富者及大者,永遠只是因為一時興起的同情,偶然引發一次救濟施捨的行動,無以為繼,不以為意。 我時常在對學校老師演講時,提及這個概念──已經被誤解的同情,不是什麼好品格,不要只是教孩子同情。 我查了一些資料,找到幾個我認為是較貼切的「同情」定義…… 亞當斯密在《道德情操論》裡說:「人的天賦中總是明顯地存在著這樣一些本性,這些本性使他關心別人的命運,把別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.......這種本性就是同情,就是當我們看到或逼真地想像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時所產生的感情。」〈第一卷第一章論同情〉 另一個是亞里士多德在《修辭學》一書裡專門論述了同情。 亞里士多德把同情定義為:「一種由於落到了不應當遭此不測的人的身上的毀滅性的、令人痛苦的顯著災禍而引起的痛苦情感,同情者會想像這種災禍也可能落到自己或自己某位親朋好友的頭上,而且似乎近在眼前。非常清楚,產生同情的人必定是這樣一種人。」 所以,感同身受的深刻體認,才是真同情。真同情裡只有悲憫、體諒及設身處地,沒有階級分別、不能用來彰顯自我。 唯有設身處地,才能感受對方的真需求。 我一直心心念念的是,有沒有可能找到一本童書繪本可以清楚的傳達這個「真同情」的概念給孩子? 今天,為大家介紹【聽不見的音樂會】這本書……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摩西的聽障孩子,有一天摩西和班上其他同樣是聽障的同學們,在山繆爾老師的帶領下,一起去聽了一場音樂會…… 聽障的孩子要怎麼「聽」見音樂呢? 原來── 帶領他們的山繆爾老師發給每個孩子一個汽球放在膝蓋上,樂團奏出音樂時,孩子們就能透過由汽球傳來的音波振動,感覺到音樂的高低起伏。 更大的驚喜是,音樂會中的打擊樂手瑪喬麗.艾爾文小姐竟然也是個聽不見的人。孩子們個個都很好奇,為什麼艾爾文小姐能成為這麼棒的打擊樂手。 艾爾文小姐對孩子們說:「我非常努力。我的心意堅決要成為一個打擊樂手,而且我辦到了。」 摩西回家後,用手語和他的爸爸、媽媽分享他聽音樂會的感想…… 他是這麼說的── 「當你下定了決心,你可以變成任何一種你想要變成的人,當你長大後……」 這本書令我感動…… 如果不是真心的感同身受,絕無法為這些聽障的孩子設想出「打赤腳、拿汽球」來感受音波的振動,藉此欣賞音樂…… 而這樣的真同情,我們究竟還要用多少時間及心力,才可能在台灣見到…… 我做這本書,最希望非聽障的孩子看到聽障孩子的辛苦及努力,也希望聽障孩子看到非聽障孩子的體貼與真同情。 當然,還有──那些家有聽障兒的爸爸、媽媽們……
~~轉貼自「carol的私房教養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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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Feb 22 Tue 2011 09:02
聽不見的音樂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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